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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服貿協議對我國的衝擊分析
 
 
諾貝爾獎得主(Joseph Stiglitz)對自由貿易協議的觀點
首先,任何貿易協議必須是對等的。
第二,貿易協議不應把商業利益放在國家利益之上。
最後,談判過程必須透明化。
 
以 Joseph Stiglitz 標準檢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1.兩岸協議條文不對等、經濟規模不對等、自由環境不對等
2.簽約官員怠忽職守,經濟、社會、國家安全亮起紅燈
3.《天下雜誌》追蹤發現,牽涉超過三分之二服務業就業人口、營業額逾十四兆的十八項產業溝通,竟交由商業司18
位基層公務員負責!政府部會間協商不足,未與相關業者充分溝通,立法院長和委員們事前均不知情!
 
*****兩岸服貿協議對我國的衝擊*****
1.兩岸不僅經濟規模不對等,讓人更擔憂的是中國國有企業的利潤和權力來自
於凌駕市場競爭規則之上的特權,以及從政府獲得的補貼和其他優惠政策,
這些不對等的條件和競爭,都將對我國企業造成嚴重傷害。
2.中國還有各式各樣的潛規則,讓外國競爭對手無法在中國
公平競爭。例如服貿協議明定中國人須擁有股權,未來勢
將強迫我國企業進行技術轉移,將智慧財產權交給中國合
夥人。
3.
我方卻沒有積極吸引中方專業人才,不僅圖利少數財團,缺乏國家整體利益考量的戰略,亦無培植新興產業的遠見,此消彼長下,相當不利於我國未來發展。
此外,中資來台並非單純商業考量,還夾雜政治戰略目的,我方竟開放攸關國家安全的服務業(如通訊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等), 十分離譜!
4.得利者無論是金融業、電信業者,或是政府舉例的業者,如自然美在中國開了1173家分店、85度C開了400多家等多屬財團 , 在中國種種限制和潛規則下不易真正得利,即使穫利多繼續投資中國,不會匯回台灣,我政府稅收增加不多。
5.
政府稱台灣對中國只開放64大項服務業,實際上開放的行業
別數高達上千種(詳見附件一)! 包含食衣住行、生老病死相關
的各行業,影響層面至為廣大。
6.
我們全面開放之下,中國企業(尤其是其政府操控的國營企
業)將夾帶雄厚資金,以「一條龍」型式,整合其上、中、下
游業者來台經營,我數十萬中小企業將全數被打趴,成為此協
議的受害者 。
7.
我國服務業約有93.5萬家,非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就占86%;且相較美、
日平均每家企業員工15人及8.6人,我國只有4.2人,顯示台灣服務業大都
是微型企業。
台灣與中國的語言共通、距離又近,經濟規模及勞動條件卻相差甚大,
面臨中國龐大資金、低成本的競爭,將對我國的整體就業市場、薪資所得
帶來不利影響,衝擊遠遠大於其他國家。
8.
我法規明定中國企業投資台灣只要二十萬美元以上,即可申請二人來台,
且每增加投資五十萬美元,則可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跟各
國的技術移民限制相較,台灣的限制明顯寬鬆。表面上只有「負責人」、
「高級經理人員」及「專家」等可來台,但有許多漏洞可鑽。由於無專長
限制,加以總居留期間無上限,將成變相移民管道。
9.
由於我國大多允許中國企業可跨境提供服務,因此他們不一
定要來我國設立商業據點, 在台提供的就業機會將不如預
期的多。
至於技術上無法跨境服務,一定要來我國設立商業據點的中
國業者,因語言文化相近、資金充裕, 將嚴重威脅本地的
弱勢產業,如美容美髮業、汽車維修業等,進而引發倒閉潮,
造成大量失業。
10.
香港是前車之鑑,香港和中國簽署CEPA後,專業服務人才
外流到中國,香港本地增加的是低薪、低技術、低穩定性、
高替代性、高流動性的低階低薪服務工作,中階經理與專業
僱員的實質薪資不是倒退,就是停滯不前。這種慘況恐將在
台灣重演。
11.
淘空我國醫療體系、壓垮健保制度
中國開放我國可到中國獨資設立20餘家醫院,將吸走大批我醫護人員,
淘空我國醫療體系。政府不應鼓吹我業者到中國設立醫院,應吸引中國
旅客來台醫療兼旅遊,不僅可增加本地醫院的收益及相關就業,也可留
住醫護人員及保障我民眾的醫療權利。
12.
我方允許中國以合資形式來台設立醫院,資金比例沒有設限,至少可取
得1/3董事席次,且允許跨境提供服務。如此一來,中國可利用台灣優
秀的專業人才,為他們提供醫事訓練與服務,把台灣醫療和管理服務等
核心技術帶走,去發展中國的醫療產業。
對於確有需要來台工作的中國人士,建議應以第一類身分納保,完全自
付保費。透過服貿協議來台者的親屬,因與投資無關,不應納入健保。
否則不僅公平性蕩然無存,我健保與醫療體系崩壞情形會更加惡化。
 
13.
重傷印刷及出版業,危害言論自由--充滿的不對等
(1)我政府開放給中國大都可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而中
國對我出版業者則是「對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的出版物分銷企業
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比照大陸企業實行」。此外,在中國印刷是需要
申請「書刊准印證」,沒有該證是不得從事出版物發行活動,而在台灣
則是沒有這種限制。
(2)
相對於我們允許陸資在台所設立公司可以提供「跨境服務」,中國開放
給我們的任何批發業務都不准「跨境交付」,零售業務除郵購之外也不
准「跨境交付」。導致我們的書刊發行、零售業者,完全無法使用自己
在台灣的後勤、倉儲等各種資源來支援境外服務, 將被迫去中國投資。
(3)
我國出版業多為中小企業,而中國則多為大型國營企業,開放結果,我
出版業將立刻面對極不平等的競爭,進而被中方壟斷整個出版產業。政
府卻沒有對我廠商有任何保護,也沒有任何應對措施,無異於協助中方
廠商併購或是消滅我出版業,實在十分失職。
(4)出版業一旦被言論高度管制的中國國營企業所壟斷,影響將不只限於經濟層面。台灣將不易保有企業主堅持原則和價值探索的經營理念,原有的言論多元自由空間將被破壞怠盡。如被中國政府軟禁的知名西藏女作家唯色、法輪功或是大紀元等多元聲音,在台灣的多元環境中有發展的空間,但是在中資出版業的一元環境中則毫無活路。國策顧問郝明義認為,貿然簽定本次服貿協議,將不只是出版業者受到衝擊,我言論自由、文化和政治,甚至憲政基礎,都可能受到影響。因此,切然不能草率通過這次的協議。
 
14.帶來黑心產品、品質下降、隱私被監控
中國食品餐飲業服務品質低下,國內外人士都對其沒信心,
例如中國人去香港買奶粉; 2008年北京奧運,美國代表團
自備食物、廚師及廚具。開放市場後,中國批發零售通路將
大量引入其廉價商品,採取掠奪性訂價,低價傾銷,把市場
上原有業者趕出市場,然後再以壟斷定價壓榨顧客,整體消
費品質下降,屆時我消費市場將充斥黑心產品。
15.
此協議開放中國銀聯來台設分公司,下一步就是在台發「銀聯卡」,未來勢必加入「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成為會員,屆時國人信用資料將對中國「全都露」。未來這些具有政策任務的中國金融機構,將可輕易透過聯徵中心,取得台灣個人、企業財務及信用資料,威脅個人隱私和國家資安。
16.更依賴中國,我將失去經濟自主性
我國自2010年與中國簽署ECFA後,對中國出口金額佔比,
從簽署前的25.3%一路增加到26.8%,其中2010年更高達
28.02% ,再加上出口至香港的部份,則我國對中國出口已佔
近四成,對中國的經濟依賴日漸加深,長此下來,將很容易失
去經濟自主性。
以香港為例,當香港與中國簽署CEPA後,香港對中國的服務出口佔比從
23.7%一路攀升到33.1%,顯示香港在CEPA後的出口愈來愈依賴中國,
漸漸失去其經濟自主力。因為香港擔心中國會採取經濟報復,所以香港
政府任何政策都要事先向中國北京政府請示意見,完全失去了自主權。
17.國家安全亮起紅燈
中國將掌控台灣的金流: 2012年底所有台灣本地銀行資產總
額為36.2兆元新台幣,單單一家中國工商銀行的資產總額就
高達84.4兆元新台幣,抵上台灣所有銀行的資產總規模。在
協議後,中國的銀行挾帶龐大資金來台,排擠或直接購併台
灣中小型銀行,如此中國的國營銀行將掌握台灣大半的銀行
業。
18.中國將掌控台灣的物流: 我國對中國開放海運服務業、 空運
服務業、公路運輸服務業、倉儲服務業、貨運承攬服務業、
批發交易服務業、零售服務業和經銷業等所有物流服務相關
行業。
19中國將掌控台灣的人才市場:開放會計師 軟體工程師和醫院
等專業性服務業並允許跨境提供服務,將讓中國掌控我專業
人才市場,並有利於派送中國。
20.中國將掌控台灣的資訊流: 開放印刷、娛樂、文化和電信等
服務業,我國的言論和個資將被中國掌控。
此服貿協議將讓中國直接控制台灣的金流、物流、人才及資
訊流,我們將從此失去經濟自主權,一切只好聽命於中國,
嚴重危害到我國家安全。
 
21.磁吸效應,我方資金、人才加速外流
此協議,影響最大的開放模式就是(1)跨境服務提供與(3)商業據點設立。其中,
跨境服務又以技術上可行與否,區分為兩種。
 在技術上可行跨境服務的產業中,中國多不允許跨境服務,但允許商業據點設
立。因此台灣業者眼見無法在台灣跨境向中國提供服務,著眼中國市場且可在
中國跨境向台灣提供服務下,考慮資金限制、中國低廉的生產成本後,台灣業
者通常就會選擇在中國設立商業據點,以享受規模經濟效益。這樣一來,將會
產生明顯的磁吸效應。
 因為我國對跨境服務模式並未限制,中國的服務業者不需要來台灣投資,即可
在中國提供服務給台灣的消費者。如此一來,形同我方業者投入資金及專業技
術幫助中國經濟發展。
 若是技術上不可行,無法跨境服務的產業,台灣大型業者基於中國市場規模,
將選擇赴中國設立商業據點,引發資金與人才再次外流;相反的,中國個人或
小型業者挾持低成本優勢,大舉進駐台灣,將再次排擠台灣民眾的工作機會。
此消彼長下,中國更形壯大,我方服務業則漸趨空洞化,工作機會減少,對我
國經濟的傷害將是長久且深遠的。
 
結論:循美韓談判經驗與中國重新進行談判
 
整體而言,服貿協議對我國經濟不但沒有正面影響,反而有極大傷害,
強烈建議政府應立即中止此協議,循美韓談判經驗,重新與中國展開
談判。根據我國產業優劣勢情況,讓較具優勢的產業可率先開放市場,
再慢慢分期開放其餘產業,才能減少市場開放對我國經濟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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